網上論壇及網站近日湧現「買樓或舖送兩地車牌」的貼子,這種推銷手法,噱頭十足,但可信性甚低。美聯中國華南區董事總經理王書權接受大公報訪問時指出,買物業送兩地車牌,屬推銷伎倆,並不合法。他強調,買家於內地置業時,應該是看好物業本身的升值潛力,而非兩地車牌。加上申請兩地車牌的變數太多,不符合資格人士要「偷雞」購入,會有額外風險。
王書權教路,在內地置業時,應尋找信譽良好的地產中介公司,不應委託「散盤」兜客的地產中介經理,才能獲得更好的保障。
其次,買家要在訂立合約時,清楚註明買賣雙方所提及承諾細節。「千祈唔好亂信中介同你所吹噓嘅投資回報,喺異地置業,要做足功課,審慎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