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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436萬樓欠交印花稅被追719萬

時間:2019-02-13 03:17:41來源:大公報

  圖:北角健威花園樓齡約40年,屬區內知名屋苑/大公報記者鄭雷攝

  政府為打擊樓宇炒賣,在2012年推出「辣招」,向非香港永久居民的物業交易徵收15%買家印花稅(BSD)。一名女藥劑師在辣招過渡期內,購入北角健威花園一個單位,卻沒有在法例通過後提交法定豁免聲明,稅務局三次追討買家印花稅65.4萬元不果後,終由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向她追討印花稅連10倍罰款,共逾719萬元,差不多等於單位的現時樓價,成為城中熱話。涉案女藥劑師昨晚向傳媒聲稱,已跟稅務局接洽澄清,毋須繳付罰款。稅務局則表示不評論個別事件。/大公報記者 賴振雄

  被告王浠萓(前稱王家欣),報稱註冊藥劑師,被告除健威花園單位外,另有兩個報住地址,分別位於半山羅便臣道景雅花園以及跑馬地樂陶苑。根據公司註冊處紀錄,被告現為亞洲家庭醫學中心有限公司和卓萃醫務中心有限公司的唯一董事兼股東。原告則為印花稅署署長(稅務局局長兼任),由律政司代表入稟高等法院。

  入稟狀顯示,被告在2013年1月簽訂買賣協議,以436萬元購入健威花園一個六樓單位,有關物業買賣於同月30日呈交印花稅署。不過,被告並未提交法定聲明,證明自己屬於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亦未提交豁免買家印花稅的申請。

  六年三次追討無回音

  稅務局先後在2017年2月、2018年11月及12月三度向被告追討買家印花稅65.4萬元,均不獲回覆,根據法例,被告除原本稅項以外,另須額外繳付10倍稅款作為罰款,即合共719.4萬元,款額是當年樓價的1.65倍,根據健威花園近半年的成交紀錄,同一層數及面積的單位,成交價為760萬,換言之罰款已接近該單位的市價。

  涉案女藥劑師昨晚向傳媒聲稱,自己是本港永久居民身份,所以根本不用繳交買家印花稅,多年來沒有理會稅局的追討,可能因信件寄失,或自己曾經搬屋,所以收不到信件,她昨日已往稅務局澄清,獲稅務局回覆,不用她繳交買家印花稅、罰款、手續費及訟費。

  大公報記者昨日先後兩次向稅務局查詢,稅務局稱不會評論個別個案,發言人又表示,印花稅署向納稅人追討欠繳的印花稅的原因不盡相同,包括因逾期繳付各項印花稅或因買賣代價不足等。

  政府於2012年10月推出買家印花稅(BSD)「辣招」,但立法程序需時,直至2014年2月底才獲立法會通過,其間有近16個月過渡期,法例通過後,數萬名買家需要宣誓和提交法定聲明,證明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及並非代他人買樓,否則不獲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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