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機場5公里範圍內操作
•不得在操作地方,包括:大嶼山北部沿岸地區、大欖涌至荃灣沿岸及青衣島一帶、維港沿岸、石崗一帶
•重量限制為7公斤(不包括電池)
•不得在任何人士、船隻、車輛或構築物上空或其50米範圍內飛行
•放飛高度不得超過地面以上300呎
•操作時間只限白晝
•使用閃燈以顯示正在攝錄
資料來源:民航處、私隱專員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