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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養豬首犯可罰款10萬

時間:2019-01-23 03:17:31來源:大公報

  與養貓狗不同,市民養豬要申領牌照。漁農自然護理署發言人指出,在香港飼養豬隻,受到《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禽畜飼養的發牌)規例》、《廢物處置條例》及《廢物處置(禽畜廢物)規例》規管,須領有由署方簽發的飼養禽畜牌照。而由2015年至今,署方向無牌飼養豬隻提出兩次檢控,一宗被判罪名成立,另一宗正在審訊中。

  同時,環保署於2016年有兩宗在禽畜廢物禁制區內飼養豬隻的檢控個案,合共罰款8000元。發言人表示,本港市區屬禽畜廢物禁制區範圍禁止飼養豬隻,違者首次被定罪,可被罰款10萬元。海關發言人則表示,進口活生動物、禽鳥及爬蟲類動物,除非事先獲漁護署發給有關的許可證,截獲懷疑非法進出口動物時,會轉交漁護署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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