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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位超賣 二人同遊逼分機返

時間:2019-01-16 03:17:37來源:大公報

  圖:航空公司網站雖會列出超賣機票條款,但大多沒具體列明超賣安排及賠償細則/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楊州報道:新春旅行小心機位超賣!消委會接獲投訴,二人同行遊日本遇機位超賣,結果僅一人獲賠。另有赴上海虹橋出差遭航機超賣,被迫轉飛浦東,結果開會遲到,只獲給予300元心意金。消委會表示,不少航空公司網站的機位,超賣政策資訊透明度極低,消費者一旦遇超賣被拒登機,隨時求助無門,促航空業全面檢討。

  賠償細則不透明

  消委會檢視15間本港營運的航空公司,雖然全部網站均列出超賣機票的相關條款,但大多沒有具體列明超賣安排及賠償細則,只有兩間公司條款較清晰,其餘只列出部分安排,當中六間註明會按適用法例提供賠償,但無交代替代航班安排、賠償計算準則及金額。

  消委會以消費者身份「放蛇」航空公司48次,當中45次電話查詢及三次櫃枱查詢,結果發現,約六成回應無法提供資料,或稱公司網站無相關資料;約三成回答不清楚、公司無相關指引或無特定準則。

  消委會去年接獲12宗投訴超賣個案,有投訴人與友人赴日本旅遊,回程時遇航空公司超賣,公司職員跟進個案時稱,原航班還有一個座位,可讓其中一人登機,及向另一人賠償1600元。

  另有投訴人原定由香港乘機飛往上海虹橋機場,出發當日更提早兩個半小時到機場辦理登機手續,但航空公司職員稱航班超賣,要求當事人轉乘另一班飛往浦東的航機,令投訴人延遲50分鐘才抵上海,但該機場與投訴人須前往的重要會議相距較遠,投訴人花多了一倍交通時間,抵達時已經遲到。消委會介入事件,該公司則以延後時間不足四小時為由,只酌情給予事主300元心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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