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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錢執錢犯不犯法?

時間:2018-12-16 03:17:20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深水埗鬧市大批現金「從天而降」,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接受大公報訪問時指出,若有目的或有動機做出撒錢行為,便有可能幹犯《公安條例》中破壞社會安寧,最高可判罰款及監禁12個月。陸偉雄表示,若撒錢者不是精神有異,又表明有「派錢畀人」的意圖,市民撿拾鈔票則未必犯法。市民執獲有價值財物交到警署,三個月後無物主認領,按現時法律,財產便會撥歸執拾者。他舉例,在2014年平安夜發生的解款車3500萬港元跌錢事件,「物主無諗過有人會攞咗佢啲錢,係啲人自己執咗攞咗去」,所以,他們的行為犯法屬於拾遺不報,干犯盜竊罪,部分拾錢人士更裁定盜竊罪成,被判入獄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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