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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佔中」經精心計算

時間:2018-11-20 03:16:20來源:大公報

  圖: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於2014年9月28日凌晨在添美道走上台,戴耀廷兩次大叫「佔領中環正式啟動」/資料圖片

  「佔領中環」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九人被控串謀或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罪一案,昨日開審,九人全部否認控罪。控方開案陳詞指出,三名發起人提出「佔中」是經過精心計算,強調行為不合法;控方還指出,各被告無理煽動示威者非法堵塞道路,妨礙其他市民使用公眾地方的自由。案件預計審訊20日。/大公報記者 陳卓康(文) 蔡文豪、何嘉駿(圖)

  主控官資深大律師布思義於約一小時的陳詞中,總結了自2013年3月有人首次提出「佔中」概念,直至2014年12月警方清場重新開通道路期間,九名被告合共被控的六條控罪。其中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被控「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三項控罪。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學聯前常務秘書鍾耀華、前常委張秀賢和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兩項控罪。民主黨李永達則被控「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他們全部否認控罪。

  布思義在陳詞中大篇幅提到三個「佔中」發起人的角色。他指出,戴耀廷2013年初提出「佔中」四部曲,最後一步就是「公民抗命」。2013年3月27日的記者招待會上,三人宣布「佔領中環」運動開始,控方強調,這表明三人意見一致,他們公開及積極宣傳透過對公眾地方及道路造成阻礙進行「公民抗命」。6月,「佔中」在港大舉行「商討日」,控方引述戴耀廷當時指已由醞釀期變到組織裝備期,要用「公民抗命」去爭取真普選。

  三人言行足以構成串謀

  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於2014年9月28日凌晨走上台,戴耀廷大叫「佔領中環正式啟動」兩次,戴亦曾表示要加強添美道防線,顯示他有意確保道路持續被佔。而戴等三人於同年10月14日的訪問中仍繼續呼籲示威者留守,要迫使政府對話。

  布思義指出,由2013年直到三名被告於2014年12月2日宣布將於翌日到警署自首,其間他們一直串謀支持示威者在金鐘一帶非法阻路,對其他市民造成妨擾,妨礙其他人使用道路的自由。控方表明,三人公開言行提議以堵塞中環一帶交通、逼政府回應訴求是經過精心計算,足以構成串謀作出公眾妨擾行為。

  至於其餘六名被告,控方指出,陳淑莊、邵家臻、鍾耀華和張秀賢在2014年9月27日主持添美道集會,他們呼籲示威者留下,更着人加入及帶物資,又建議示威者如果被捕可以怎樣做。其中陳淑莊呼籲要有十萬人出席,張秀賢和鍾耀華亦有召喚更多人到場,造成更大阻礙,是夥同犯案。黃浩銘及李永達則在同年9月28日分別在分域碼頭街及夏慤道要求示威者留下繼續佔領,都構成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

  坐在犯人欄最右側的戴耀廷整天大部分時間低頭沉思,以食指及拇指「剔」手勢掩鼻,不時把眼鏡架在額角,每當控方覆述戴於2014年9月28日添美道台上宣布「佔領中環正式啟動」等語句時,戴耀廷即面露微笑;身邊的陳健民木無表情,朱耀明則頻頻與陳淑莊交頭接耳。鍾耀華一開始被問是否認罪時,逕自在前面加插一句「何罪之有呢?」

  11小時片段將呈堂播放

  控方搜集了大量影片及逐字紀錄作為呈堂證供,影片長達近48小時,擬播放其中約11小時的片段。庭上昨午播出2013年「和平佔中」啟動記者會的新聞片、三人接受商台訪問講述「佔中」分工的錄影、「佔中商討日」片段,戴耀廷於片段中曾明確表示會主動自首、不作抗辯、「公民抗命」明顯違法、自願接受懲罰。

  控方預計審訊需要20日,稍後將傳召六名證人,包括警方現場指揮官高級警司謝名揚、警司黃基偉、林鴻釧及游乃強,一名編號9298警員出庭講述道路交通受影響情況,一名助理消防區長講述消防車被道路受阻的影響。聆訊於今早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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