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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土地制度改革借鑒港經驗

時間:2018-11-14 03:20:18來源:大公報

  圖:由上海市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上海社科院港澳研究中心和香港明天更好基金主辦的2018滬港合作與發展研討會昨在滬舉行,梁振英(中)作主題演講/上海市政協提供

  【大公報訊】記者張帆上海報道:上世紀80年代,正值改革開放初期,中國各地的基礎設施建設面臨資金短缺的嚴峻考驗,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把盤活土地資源提上議事日程,要求上海市率先開展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制度改革的試點,而在試點過程中遇到的最大難題,就是當時的土地管理機制。按照當時的法律規定,國家建設用地是無償劃撥的,對於開展土地批租,在當時不僅沒先例可循,且缺乏法律根據,無論是《憲法》還是地方法規都不允許土地買賣或批租。1986年9月,上海市政府組織了由規劃、土地、計委等部門及社科院等專家組成的房地產考察團到香港考察。考察團一回到上海,就立即着手起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相關辦法。1987年11月29日,上海出台了《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和配套的6個實施細則。

  在近一年的政策制定過程中,香港方面幫了不少忙。據第一任上海市土地管理局局長蔣如高回憶,上海當年聘請了7位香港的顧問,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時任香港仲量行主席梁振英。梁振英不但參與了改革試點的具體策劃,研究了之後出台的辦法,更親自為上海的第一次土地競標翻譯標書。方案出台後,上海市政府還特地請來梁振英給當地的官員們講課。

  徐澤:突破土地無償無限期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徐澤亦談到,上海城市土地改革有標誌性,且當中很多經驗在今天仍然很有啟示,這項制度創新改變了在我國長期實行的土地無償、無限期、無流動使用單軌制的行政劃撥模式,開啟我國城市土地使用制度和住房制度大變革的序幕。這項改革的成功,突出的特點就是借鑒了香港的經驗,及發揮了香港專業人士的作用,在中央正確領導和大力支持下,上海的改革者們大膽解放思想,從實際出發,特別是在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當中,發揮了破除思想束縛的先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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