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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釘」房倘獲賠 枉耗公帑

時間:2018-11-13 03:16:33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陳卓康報道:發展局為加快收地,今年五月宣布放寬寮屋戶的賠償及安置安排,凡於凍結登記前連續住滿七年,可免入息審查編配房屋協會出租公屋,若在登記前住滿兩年可申領特惠津貼、不論年期住戶可申領搬遷津貼。

  天平山村居民協會主席廖健文指,有近百人於兩次凍結調查期間遷入村內居住違例改建寮屋劏房,懷疑他們亦符合領取特惠津貼的資格,甚至獲得公屋的安置,對其他等待「上樓」的廣大市民不公平。

  他憂慮,天平山村如日後全面收地,大量預早「落釘」非法劏房戶亦可獲得公帑支付的賠償及安置,對庫房是無底深潭,有違公帑運用原則。

  地政總署解釋,進行兩次凍結登記是因為工程範圍有變,強調不會再就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進行凍結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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