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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宜要求合同列明送牌

時間:2018-10-23 03:16:29來源:大公報

  有內地法律人士指,「買樓送兩地牌」可能是銷售人員的宣傳與吸客伎倆,即使誇大失實宣傳亦不觸犯法例,所以建議消費者若真的為了投資兩地牌而買樓買舖的話,必須要求發展商將送牌項目「白紙黑字」列入購買合同清單中。

  報章上大賣廣告

  有發展商以買700萬元人民幣地舖就送「粵港」兩地車牌作招徠,亦有更多的表述就是買百多萬小商舖或小型公寓單位,就送兩地車牌,究竟當中孰真孰假?

  有關買樓買舖送兩地牌宣傳手法,月初才萌起,大部分是樓盤銷售人員透過手機微信,以及澳門報章大賣廣告,將訊息宣揚出去,吸引港澳人士前往選購單位,有險中招的澳門居民向大公報記者透露,當中宣傳有誤導成分。

  在澳門任職電訊業的田先生月初開始留意到有樓盤稱「買樓送兩地牌」廣告,由於很多年前位於珠海市區的「華發世紀城」出售時,確實出現買樓送「粵澳」兩地牌的盛況,所以,令他以為事隔多年後策略再推出。

  當他致電相約睇樓,並抵達樓盤銷售處時,卻發現是另一回事。「佢哋會話兩地牌已經送曬,之後氹我睇其他樓盤,再疲勞轟炸希望我入貨,我結果冇買,但就嘥咗一日時間囉。」

  即使獲發展商送兩地牌,業主亦有機會「一身蟻」。廣東省公安廳較早前曾經明令,禁止對兩地車牌進行買賣和租賃,強調無論賣家(或出租人)或是買家(或承租人),如買家駕駛車輛發生意外後逃逸,或撞傷人後無能力賠償,賣家需負上連帶責任。

  查明上手有否欠債

  同理,如賣家出現債務或其他變故,需查封房產仍不足償還的話,將進一步查封名下財產如車輛等,所以,即使送贈兩地牌,業主也要查明「上手」有否欠債等等,避免幫人頂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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