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謝進亨報道:政府計劃與市區重建局合作,重建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地段,以用盡地積比率興建公營房屋及私樓單位,最快明年公布一至兩個試點選址。業主可獲七年樓齡計算的賠償,若無持有其他物業,可認購房協將在啟德興建的資助出售房屋。
公務員建屋合作社樓宇屬於本港早期房屋福利,全港現有226個合作社項目、總共約5100個單位。但部分項目只以三倍地積比率發展,未用盡最高7倍至7.5倍的上限。
按現行條例,該局只須取得60%至70%業權,便可動用「尚方寶劍」、即《收回土地條例》強收業權。若業主願意接受重建,可獲七年樓齡樓價賠償,但需向政府補回三分二地價,若業主並沒持有其他物業,可獲安排購買來自政府撥給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