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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違約違法 議員:收回招租社會受益

時間:2018-09-21 03:16:27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海芯葆報道:政府產業署多年來以「直接批租」的方式,將下亞厘畢道2號租給FCC。《大公報》翻查資料,發現產業署只會在三種特殊情況才會直接出租物業,但FCC是否符合頓成疑問。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既然FCC已違租約在先,政府應收回,繼而公開招租。

  2007年的審計報告顯示,產業署不時接獲商業經營者或其他機構的要求,期望毋須以公開招標方式租用某政府物業,而署方只會在特殊情況下才以直接磋商方式出租物業,當中有三個情況,包括第一,為某項服務或活動提供某類或指定處所已獲政策上的支持(例如為慈善機構提供處所)。

  第二種情況是,如物業的擬作用途只對單一投摽者有價值,可考慮根據《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的條文進行局限性招標。第三種情況,是公開招標不符合公眾利益。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表示,「港獨」明顯違法,而FCC已違反租約,如果政府繼續自動續租,只會給人私相授受的感覺。「既然現時社會要求公開透明,為何不將FCC現時會址公開招租?每月58萬元租金,根本就是慷納稅人之慨。公開招租,庫房得益,最終受益的都是社會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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