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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黨」申述「大限到」

時間:2018-09-14 03:16:18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記者朱晉科報道:保安局正考慮以《社團條例》禁止「民族黨」運作,該黨的申述期限今日截止。根據《社團條例》,保安局的取締命令一旦在憲報刊登,即使「民族黨」提出上訴,該命令亦會生效。至於2016年的立法會選舉中被取消參選資格的呈請案,「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昨接受傳媒訪問時稱,因擔心負擔不起訟費,決定放棄上訴。

  陳浩天原定於上月7日向保安局提交書面申述,但在他要求下,保安局三度把申述期限延長,陳今日須作出申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將決定是否禁止「民族黨」繼續運作。

  根據《社團條例》第8條,保安局局長作出有關禁止社團運作的命令後,有關命令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送達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在該社團建築物及最近的警署以顯眼方式張貼,以及在憲報刊登。「民族黨」可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上訴,但如果禁止運作的命令在憲報刊登,無論「民族黨」是否已提出上訴,該命令亦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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