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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狂玩覆核懶拆僭建物

時間:2018-08-21 03:16:17來源:大公報

  累計拖欠政府逾五千萬元訟費的「長洲覆核狂」郭卓堅,被法援署下令三年不接受其司法覆核法援申請,郭卓堅就此提司法覆核敗訴後再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昨頒書面判詞駁回上訴,指司法覆核不是讓法庭取代行政機關處理行政事宜,惟郭卓堅仍未心息,庭外揚言上訴到終審法院。《大公報》記者昨再直擊郭卓堅長洲寓所,發現僭建物依然原封不動,懶理屋宇署發出至今已經七年半的清拆令。/大公報記者 冼國強(文) 林少權(圖)

  判詞列出郭卓堅由2014年7月至2017年4月,合共21次就不同案件申請法援的結果,法援署考慮郭卓堅多次申請不成功,甚至自行撤回申請,認為郭卓堅濫用法援,同時郭卓堅亦可根據《法律援助條例》按現有行政機制上訴。

  被禁申法援 謀打到終院

  判詞指,司法覆核不是讓法庭取代行政機關處理行政事宜,倘若法例已訂明行政決定的上訴機制,受影響人士應依循該法定機制上訴,而非提出司法覆核,當沒有其他申索或上訴渠道時,法庭才可透過司法覆核程序,考慮干預違反公法的行政決定。判詞下令,郭卓堅須支付答辯人法援署一方訟費。郭卓堅庭外一臉輕鬆,稱敗訴「唔緊要」,透露獲資深大律師潘熙承諾,如果他的申訴是有理由,將免費協助他打官司至終審法院。

  《大公報》早於2016年12月踢爆郭卓堅於長洲東堤小築的住所搭建僭建物逾十年,不過他一直懶理。記者昨日前往郭的住所,發現僭建的鐵皮屋仍在,約一百多平方呎,鐵皮屋內仍然設置一張工作枱、電視機及梳化,閉路電視屏幕,連接單位外四至五個鏡頭,多角度監察屋外動靜。至於屋前伸延部分,仍以鋅板簷篷以及鐵絲網圍封。

  另外,他又在鐵絲網外擺放數張膠椅、盆栽以及掛起印有「郭卓堅」的直幡,以增加屋外「私人空間」。然而,當時大門打開,但郭不在住所,只有一頭狗守在屋內。

  屋宇署於2010年12月23日發出的清拆命令,抬頭寫明致「長洲東堤小築業主立案法團」及上址業主,列明長洲東堤小築第4座F室地下(即郭卓堅居住單位)前面及側面加建的搭建物,涉及霸佔用地,以及未經屋宇署核准建築圖則,已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4條,等同僭建,勒令業主在清拆命令發出30日內將僭建物拆除。命令發出至今已經七年半,僭建物依然原封不動,其間郭卓堅一直居於上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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