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定罪,上訴至終審法院。
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曾蔭權,昨日就定罪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案件暫時仍未排期。曾蔭權去年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20個月,之後提出上訴,上月被上訴庭駁回,但獲減刑至12個月。其間曾蔭權一度不適,於瑪麗醫院羈留病房留醫,之後曾蔭權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
曾蔭權於上周五提出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就定罪上訴,但未有申請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