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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促立法禁提供播「獨」平台

時間:2018-08-18 03:16:25來源:大公報

  圖:法律界人士促請政府為23條立法(左起)楊靈、丁煌、傅健慈、梁美芬、何君堯、陳永良、徐晶

  香港外國記者會(FCC)早前為「香港民族黨」發言人陳浩天宣揚「港獨」提供講台,引起社會各界強烈反對。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何君堯昨聯同法律界人士召開記者會,呼籲反對派和「港獨」切割,共同推動特區盡快就基本法23條立法,以堵塞法律漏洞,禁止任何人或機構為「港獨」人士提供宣傳平台。有律師指政府作為FCC的業主,可按合約規管租客的行為,亦可隨時終止租約。/大公報記者 朱晉科

  「吸毒危害健康,『港獨』危害香港。」本身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梁美芬強調,不希望「港獨」以任何形式蔓延,如細菌毒害下一代,而FCC提供場所予「港獨」人士「播獨」,並無法律和政策監管,促政府解釋清楚,如何在法律、政策和行政上處理FCC和「港獨」問題。

  她又稱,外交部第一時間就FCC事件作出反應做法罕見,反映問題已超越政府自治的層次,「如果我們掩耳盜鈴,特區發了聲明而無跟進,相信這件事不會這樣完結」,「香港可以忍、中央都不容忍。」

  陳浩天FCC發言有煽惑成分

  對於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23條立法要等待適當時機,梁美芬認為,特首是等反對派「回心轉意」,她批評反對派無政治智慧,香港回歸21年仍未就23條立法,甚至出現「港獨」,令人憂慮中央會否對特區失去耐性,「能否說服中央繼續讓香港自行立法,我自己都有憂慮」。她指政府及社會各界應珍惜可自行就23條立法的機會,現正是展開相關工作的時機。

  前律師會會長何君堯說,希望律政司考慮用《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第十條「煽動罪」檢控宣傳「港獨」的人士,包括早前到台灣宣揚分裂國家主張的戴耀廷,「只要引起市民憎恨、仇恨中央及特區政府,就涉及煽動罪,不一定要有暴力成分才可起訴。」他又說,陳浩天在FCC發言指香港要有真正民主,主權必須在港人手上,已有煽惑成分,亦違反國家憲法。

  政府可隨時終止FCC租約

  律師楊靈稱,FCC並非「無王管」,政府作為FCC的業主,雙方有民事法律關係,任何租約都有條文規管租客的行為不能違法。她認為即使FCC無違法,政府都可在沒有違反租約的情況下終止租約,「不需要打官司和刑事檢控,都可處理」。她促請政府審視和公開FCC的合約條款,作出跟進。梁美芬亦說,政府有責任去信FCC提出勸喻或警告,將來可用合約法,以業主身份提出終止租約,收回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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