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黃浩銘藐視法庭上訴駁回

時間:2018-08-17 03:16:29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2014年「佔旺」阻礙清場被控刑事藐視法庭,黃被判監四個半月,他其後就定罪提出上訴被駁回,上訴庭昨日頒下判詞,認為黃的上訴沒有合理可爭議理據,拒絕他批出上訴至終院許可,並下令他須向律政司繳付6.2萬元訟費。

  不過,黃浩銘仍可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判詞中指出,律政司毋須證明刑事藐視法庭罪行被告的動機,只需證明其基本意圖,上訴方所提出的問題的首部分過於廣泛,法庭無意就本港所有的刑事藐視控罪中的犯罪意圖下定論。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