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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教授」教市民如何犯法/蔡樹文

時間:2018-07-20 03:16:21來源:

  圖:在楊月清(左)搞的「五獨」論壇上,戴耀廷狂言「香港建國論」,引起社會強烈不滿

  特區政府考慮取締「香港民族黨」,反對派紛紛跳出來,以所謂結社自由,為「港獨」分子保駕護航,更計劃搞遊行聲援。面對因違法將被取締的「香港民族黨」,「佔中」三丑之一,頭頂教授光環的戴耀廷盡顯狀棍特質,竟公然跳出來教唆他人走法律罅,規避執法。

  按照現時《社團條例》,若日後反對派替已成為取締組織的「香港民族黨」籌款以支援對方,很可能違法。但戴耀廷「教路」稱,若相關籌款、集會、遊行不以支持「香港民族黨」為名,而以支持「集會自由」為名舉行,又或發出聲明以示支持該黨,則不算違法。

  若說戴耀廷沒有法律常識,當然錯,他好歹是法律系副教授。若按戴耀廷的說法而行,實在死得人多。何解?

  黑社會在《社團條例》中,被列為非法組織,故黑社會在香港所有活動及資金往來,均屬非法。「香港民族黨」一旦被列為非法組織,其性質等同黑社會。環顧香港,從沒見過有遊行打出旗幟支持「××安」、「××和」、「××K」的,別以為叫幾句支持便不違法,在《社團條例》中還有若干條文,禁止相關組織及支持相關組織的人進行公開活動。

  若說為被禁組織籌款,戴耀廷聲稱可以不用「香港民族黨」的名義雲雲。究竟是戴教授不懂理財,或是他習慣私底下在枱底拿人的錢?戴難道不知道「黑錢」這名詞嗎?非法組織收取的資金叫什麼?叫「黑錢」!非法資金流轉過程最終落入非法組織手上的,叫「洗黑錢」。

  戴耀廷教唆別人走法律罅,實質叫人以身試法,何謂「精人出口、笨人出手」?戴教授乃最佳示範。既然戴認為不以非法組織名義籌款,將錢交給非法組織就不違法的話,不如在「香港民族黨」被取締前,先來一次示範,抬一袋現金交給「××安」、「××和」、「××K」,看看警方會否拉人封艇?

  按戴耀廷的邏輯,早已被禁的黑社會,完全可按戴建議的方式活動,屆時,香港將會變成什麼樣,天曉得。戴教授正將不知就裏的老百姓往火坑裏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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