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28Uber司機非法載客取酬罰款

時間:2018-07-18 03:16:32來源:

  圖:部分Uber司機昨日出庭/電視圖片

  【大公報訊】警方去年打擊Uber司機非法載客取酬行動,拘捕28男1女司機,其中一人早前認罪,其餘28人被控一項「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罪,他們昨日全部罪成,判處罰款3,800元至4,500元不等。Uber表示對裁決失望。運輸署則表示,對使用手機程式召喚出租汽車持開放態度,但用新科技時必須合法,署方會按程序,向有關車輛的登記車主發出暫時吊銷該車輛牌照的通知書,並要求將涉案車輛移交運輸署保管,直至有關吊銷期屆滿為止。

  官籲政府採取改善措施

  運輸署續指,政府一直十分關注俗稱「白牌車服務」的情況,對違規行為嚴厲執法,如發現懷疑個案,運輸署會轉介警方跟進。   從2015年至今,因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被法庭定罪而被暫時吊銷牌照及扣押的車輛共有46輛。昨日被判罪成的28名被告(22歲至60歲),分別報稱為職業司機、學生、教師、保險經紀、公司東主及退休人士等,年紀最輕的為一名22歲男學生。   裁判官杜浩成在判詞中指出,載客取酬必須向運輸署申請出租汽車許可證,但所有被告都沒有許可證,亦沒有證據顯示他們是基於取酬以外原因展開車程,各被告亦完全知悉車程是收費的,並且是他們的意圖。

  杜官另在判詞中提到,政府政策應配合科技發展,希望相關部門盡快解決點對點乘車服務衍生的問題。

最新要聞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