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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韻僖:憲法具最高法律效力

時間:2018-07-18 03:16:23來源:

  圖: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右二)表示,基本法的法律依歸是中國憲法,左一、二及右一為副會長陳澤銘、黎雅明、喬柏仁/大公報記者馮瀚林攝

  【大公報訊】記者馮瀚林報道: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早前表示,凡是基本法沒有規定的,憲法的有關規定就自動適用香港,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表示,中國憲法是國家法律的根與本,當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基本法的法律依歸是中國憲法,因此,中國憲法在香港是有效。她又強調,憲法不僅是國家法律,還是最高的法律。

  彭韻僖昨日在傳媒聚會時表示,中國憲法是中國法律的基礎,也是執法的依據。按照基本法序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按照「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方針,不在香港實行社會主義的制度和政策。

  港法治地位穩固

  她又說,香港當然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基本法的法律依歸是中國憲法,因此,中國憲法在香港是有效。中國是單一國家,只有單一憲法。她強調,憲法不僅是國家法律,還是最高的法律,也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建立的來源。憲法是國家根本之法,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彭韻僖又表示,律師會一直非常關注「一地兩檢」的發展,相信香港政府會向各方面徵詢法律意見,以減輕港人疑慮。由於司法覆核正在進行,律師會現階段不適合作評論。但律師會相信香港法治有穩固的地位,亦要相信司法機構是健全和獨立,會執行法治,她對這方面絕對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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