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據中通社報道:廣東省珠海市去年11月發生駕車衝撞市民的重大惡性案件,兇手樊維秋20日被執行死刑。
2024年11月11日19時48分許,珠海發生一起駕車衝撞市民案。次日,珠海市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案件致35人死亡,43人受傷。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樊維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經審理查明,樊維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滿離婚財產分割結果,遂決意通過駕車衝撞人群方式發洩私憤。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依法核准樊維秋死刑。
2024年11月16日18時30分左右,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發生一起持刀傷人案件,共造成8人死亡、17人受傷。兇手徐加金20日被執行死刑。
經初步調查,犯罪嫌疑人徐加金(男,21歲,該學院2024屆畢業生)因考試不合格未拿到畢業證書以及對實習報酬不滿遂回校發洩行兇,徐加金對其犯罪行為供認不諱。2024年12月17日,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徐加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認為,徐加金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遂依法核准徐加金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