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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追蹤/深圳無人車出行 新法例劃定權責

時間:2022-08-02 04:25:14來源:大公报

  圖:小馬智行自動駕駛車於6月23日在深圳前海片區投入運營。\大公報記者郭若溪攝

  內地首部關於智能網聯汽車管理的法規《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下稱《條例》)8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在內地首次對智能網聯汽車的准入登記、上路行駛、事故責任認定等事項作出具體規定,且首次在法律層面明確了具備條件的行政區全域可開展商業化運營試點。《條例》對無人駕駛事故處理作出了明確規定:有駕駛人的汽車由駕駛人承擔賠償責任;完全自動駕駛汽車由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賠償後,可以依法向生產者、銷售者請求賠償。\大公報記者 郭若溪深圳報道

  8月1日起,深圳允許無人駕駛的完全自動駕駛汽車上路行駛。1日,在位於深圳市福田區規定路段,從事自動駕駛技術研發的深圳元戎啟行公司開展道路測試。在9.6公里的測試路段,一台沒有駕駛人的完全自動駕駛汽車準確地識別紅綠燈、臨時障礙物等多種道路情況,應對城市快速路段、施工路段、多車道匯流等路況,全程用時約30分鐘。

  最快下半年全區域開放路測

  《條例》包括了總則、道路測試和示範應用、准入和登記、使用管理、車路協同基礎設施、網絡安全和數據保護、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法律責任等九章六十四條內容。《條例》規定,完全自動駕駛汽車,可以不具有人工駕駛模式和相應裝置,不配備駕駛人,在交通主管部門劃定的區域、路段行駛。完全自動駕駛汽車,是指自動駕駛系統可以完成駕駛人能夠完成的所有道路環境下的動態駕駛任務、不需要人工操作的汽車。

  為鼓勵有關企業不斷探索商業模式,《條例》明確規定有關主體開展智能網聯汽車道路運輸經營活動必須具備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以及道路運輸證,同時授權深圳市交通運輸部門制定智能網聯汽車道路運輸的准入條件和配套規範。此外,還規定深圳市政府可以選擇行政區全域開放道路測試、示範應用與探索商業化運營試點,且將審批權限下放。

  截至2022年6月,深圳已開放測試道路里程約145公里,累計發放道路測試及示範應用通知書135張,其中,載人示範應用通知書42張。據深圳市交通局工作人員透露,有了法規依據,早則今年下半年晚則明年,深圳將在適合的行政區全區域開放道路測試。

  需保留事故前90秒監控數據

  智能網聯汽車交通事故責任的歸屬一直是最受關注的焦點問題。對此,《條例》對無人駕駛產生的交通違法和事故處理作出了明確規定。記者了解到,有駕駛人的自動駕駛汽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自動駕駛汽車一方責任的,由駕駛人承擔賠償責任;完全自動駕駛汽車在無駕駛人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自動駕駛汽車一方責任的,由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

  在交通事故中,因智能網聯汽車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如何定責?《條例》規定,車輛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賠償後,可以依法向生產者、銷售者請求賠償。定責依據則是智能網聯汽車車載設備、路側設備、監管平台等記錄的車輛運行狀態和周邊環境的客觀信息。車載設備應當記錄和存儲車輛發生事故或者故障前至少90秒的位置、運行狀態、駕駛模式、車內外監控視頻等數據,並保持數據的連續性和完整性。

  小馬智行副總裁、大灣區研發中心負責人莫璐怡表示,上述對智能網聯汽車的事故及違章認定規定對現有《道路交通安全法》基於有人駕駛的設定進行了有效的補充,也為未來高級別自動駕駛的駕駛人、運營主體和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有效的保障,為規範自動駕駛行業健康發展提供了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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