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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批准 澳門國安委增設四顧問

時間:2021-12-04 04:28:01來源:大公报

  圖: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在澳門國安委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圖為5月29日,澳門學生在進行升旗訓練。\新華社

  【大公報訊】1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作出批覆,同意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賀一誠的報告,決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其中,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擔任,職責是監督、指導、協調、支持澳門特別行政區開展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12月3日表示,堅決擁護中央設立國家安全顧問的決定,並全力抓好落實工作。

  據新華社報道:批覆指出,中央人民政府同意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關於提請中央人民政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的報告》,決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一名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三名國家安全技術顧問。

  中聯辦人員任技術顧問 提供意見

  批覆提到,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擔任;國家安全技術顧問由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相關人員擔任。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的職責是:監督、指導、協調、支持澳門特別行政區開展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國家安全技術顧問的職責是:協助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開展相關工作;就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意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列席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會議。國家安全技術顧問列席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會議。

  批覆指出,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第五項以及本批覆的要求,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相關規定作相應修改。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3日表示,堅決擁護中央設立國家安全顧問的決定,並全力抓好落實工作。

  特區政府強調,維護國家安全屬於中央事權,中央人民政府依據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的規定,批覆同意行政長官的報告,作出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的決定,於法有據、合情合理,是堅定不移並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重大制度安排,體現了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關心和支持,是對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享有高度自治權的有力維護,有助於在憲法和澳門基本法的軌道上,推進維護國家安全制度建設,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確保澳門「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特區政府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中央人民政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需要在澳門特別行政區本地法律中予以落實。行政長官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第五項以及中央人民政府批覆的要求,及時對第22/2018號行政法規《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作出相應修改,增加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的相關內容,確保中央決策部署落實到位,更好維護國家安全,為推進依法治澳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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