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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案件回顧

時間:2021-04-13 04:24:33來源:大公報

  2018年12月1日

  •孟晚舟在加拿大溫哥華被捕。

  2018年12月11日

  •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曾向路透社表示,若介入孟晚舟案有助於達成美中貿易協定,且有利於美國國家安全利益,「我當然會在我認為必要的時候干預此事。」特朗普的發言,符合孟方律師指稱此引渡案受到來自美國的政治壓力。

  2019年1月29日

  •美國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請求。中方敦促美方立即撤銷對孟晚舟的逮捕令及正式引渡要求。

  2019年3月3日

  •孟晚舟已提起對加拿大政府的民事訴訟。案件在法庭有三個主要抗辯方向:雙重犯罪、程序濫用、證據充分性。

  2020年5月27日

  •雙重犯罪宣判後,焦點集中在程序濫用和證據充分性兩個抗辯方向上。程序濫用共有四個分支,分別是:政治干預、執法過程違法、美方證據誤導法庭、美加違反習慣國際法。

  2020年10月26日至12月14日

  •孟晚舟案多次開庭,對10多名關鍵證人進行質詢,質詢的主要內容是加拿大執法機構在逮捕孟晚舟的過程前後存在程序濫用,包括以下方面:加拿大執法違法、逮捕過程中侵犯了孟晚舟的憲章權利和自由、非法取證等。

  2021年2月25日

  •孟晚舟入稟香港高等法院,要求法庭向滙豐頒令披露有關涉及華為、星通科技等的內部文件紀錄,並批准孟晚舟一方可於孟現時面對的引渡協議程序中,採用該些資料。

  2021年4月12日

  •孟晚舟要求滙豐披露文件案在香港高等法院再度審訊。在滙豐集團、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及孟晚舟已達成協議的情況下,法官頒令,孟晚舟一方可向滙豐索閱有關文件,但部分內容將被遮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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