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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手法/阿里強迫「二選一」 違者罰坐冷板櫈\大公報記者 倪巍晨報道

時間:2021-04-11 04:24:12來源:大公報

  圖:國家市場監管總局10日對阿里在內地網絡零售平台服務市場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圖為2019年11月,巨型「天貓」塑像在重慶觀音橋商圈亮相。\資料圖片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10日對「阿里巴巴集團」(下稱,阿里)在內地網絡零售平台服務市場實施的「二選一」壟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並公布了行政處罰書。處罰書披露的大量細節,如禁止平台內經營者在其他競爭性平台開店或促銷,將不順從者列入「灰名單」,取消其參加促銷活動資格,並對其進行「搜索降權」懲罰,將經營者商品排序靠後等。這些形同坐冷板櫈的懲罰,進一步坐實了阿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壟斷行為。

  處罰書稱,2015年至2019年,阿里網絡零售平台服務收入在境內10家主要網絡零售平台合計服務收入中的佔比分別達86.07%、75.77%、78.51%、75.44%、71.17%,其網絡零售平台商品交易額在境內網絡零售商品交易總額中的佔比依次為76.21%、69.96%、63.58%、61.70%、61.83%。數據顯示,阿里市場份額穩定,且長期保持較強競爭優勢。

  處罰書還指出,阿里在服務價格、平台內經營者流量獲得及銷售渠道等方面均有很強的市場控制能力,並憑藉雄厚的財力、先進的技術條件鞏固和增強其市場力量。此外,阿里旗下平台內的其他經營者在交易上高度依賴阿里,加之阿里在關聯市場具有顯著優勢,且相關市場進入難度大等,都表明阿里在境內網絡零售平台服務市場中具有支配地位。

  協議直接規定 口頭方式提出

  「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事實和依據方面,處罰書指出,阿里依據銷售增長、商品能力、用戶運營、品牌力、服務能力、合規經營等因素,將其平台內經營者從高至低分為SSKA、SKA、KA、核腰、腰部、長尾、底部等層次,對KA及以上核心商家,通過協議直接規定及口頭提出等方式,禁止在其他競爭性平台開店,或參加其他競爭性平台促銷活動。

  此外,阿里還採取多種獎懲措施促使平台內經營者執行其「二選一」要求,這些措施具有很強的威懾效果,使得更多平台內經營者不得不執行阿里提出的「二選一」要求。

  處罰書舉例稱,對違反「二選一」要求的部分平台內經營者,阿里採取了取消其促銷活動期間資源支持的處罰手段,部分經營者因參加其他競爭性平台「雙11」「618」等促銷活動,被阿里取消了促銷會場優先展示位置。另一方面,阿里制定了「灰名單」制度,將在其他競爭性平台開店或參加促銷活動的經營者列入名單,取消其參加阿里大型促銷活動的資格,大部分被列入「灰名單」的經營者最終只得執行阿里的「二選一」要求。

  抑制市場活力 限制消費選擇

  證據顯示,為限制市場競爭,阿里還對其平台內部分未執行「二選一」要求的經營者實施「搜索降權」,此舉直接導致有關經營者的商品在阿里平台上排序靠後,甚至是無法被搜索到。更有經營者甚至被「取消KA資格」或「終止相關合作」。處罰書強調,大部分含「二選一」內容的合作協議,並非平台內經營者自願簽訂。

  處罰書認為,阿里實施的「二選一」行為,不僅阻礙要素自由流動,降低資源配置效率,更限制了經營者多樣化、差異化創新經營,抑制了市場主體活力,影響了平台經濟的創新發展。對消費者影響方面,則限制了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從長遠看會對社會總體福利水平帶來潛在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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