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香港中旅的工作人員在演示回鄉證的自助取證設備\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方俊明廣州報道: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60多年來幾經變遷。見證了兩地日趨緊密的交往與融合。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始於上世紀50年代,最初的證件為一次有效;在1979年以前申辦的《港澳同胞回鄉介紹書》。從1979年8月1日起,回鄉介紹書改為3年內多次有效的《港澳同胞回鄉證》。1980年12月起,回鄉證的有效期延長至10年。1999年1月起推出現時的卡式《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可在有效期內不限次數來往內地和港澳兩地。為解決因換發證件致使新舊通行證號碼尾數變化的問題,2010年2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門實行通行證「終身號碼」,也為港澳居民帶來更大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