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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清單設改正時限 逾期才罰\大公報記者 朱燁北京報道

時間:2020-09-21 04:24:31來源:大公報

  中國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於20日就《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該負責人指出,《規定》只針對極少數違法的外國實體,不會任意擴大範圍。上述清單也並非「只進不出」,移出清單的決定可以在將有關外國實體列入清單的公告所明確的改正期限內,該實體改正其行為並採取措施消除行為後果的,由工作機制依職權作出。若逾期不改正,根據《規定》採取相應措施。此外,對有關外國實體啟動調查程序、決定列入清單、採取處理措施,按照《規定》均應予以公告。

  上述負責人指,出台《規定》,正是要為那些守法合規的在華外商提供更加穩定、公平和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排除不法行為干擾。中國將一如既往地歡迎外國投資者來中國投資興業,讓廣大外商願意來、留得住、發展好,始終成為外商投資的熱土。

  外企有權申請移出清單

  《規定》出台後,引發境內外的高度關注。針對外媒擔憂和質疑,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回應指出,《規定》的適用範圍是嚴格限定的,僅針對極少數違法的外國實體,不會任意擴大範圍。同時,列入清單的程序亦是透明規範的。對有關外國實體啟動調查程序、決定列入清單、採取處理措施,按照《規定》均應予以公告。同時,外國實體在被調查過程中有權陳述、申辯。

  對於不可靠實體清單是否「只進不出」的疑問,商務部回應稱,工作機制將按照《規定》,對不可靠實體清單實施動態管理。比如,按照《規定》第七條和第八條將相關外國實體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所基於的事實發生重大變化的,工作機制可以決定將該實體移出清單。又比如,在將有關外國實體列入清單的公告所明確的改正期限內,如該實體改正其行為並採取措施消除行為後果的,工作機制應當作出決定,將其移出清單;若逾期不改正,根據《規定》採取相應措施。此外,移出清單的決定可以由工作機制依職權作出,相關外國實體也有權向工作機制申請將其從清單中移出。

  專家:合規企業營運更順暢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對大公報表示,發布《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實際上是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的一種方式,與外媒猜測的「中國保護主義」恰恰相反,是更好地保護在華外資企業合法經營,為其創造更透明營商環境的舉動。

  「在華外企完全不用擔心。」白明說,「對他們而言,實際上是利好消息。」他表示,《規定》將為在華外企營造一個更加安全、健康的營商環境,避免惡性競爭和非合法企業魚目混珠,甚至還將幫助合規企業更順利的運營。「防患於未然,更能保護合法合規企業的利益。」他同時指出,中國會繼續擴大市場開放、放寬市場准入,絕不會走「封閉的保護主義路線」。「中國如果要走向貿易強國或貿易大國,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是必要的一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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