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
•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協議,內容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貿易便利化等方面
2004年
•當年1月1日起內地對原產香港273個稅目產品實行零關稅,港產藥品、食品、紡織服裝等香港傳統優勢產品擴大市場份額
2014年、2016年
•分別開通滬港通及深港通,便利國際投資者全面投資
2015年
•CEPA框架下新協議問世,令內地與香港基本實現服貿自由化,並確保香港享受內地最優惠開放措施
2017年7月1日
•《深化粵港澳合作 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正式簽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拉開序幕
2019年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要深化落實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CEPA對港澳服務業開放措施,使港澳專業人士與企業在內地更多領域從業投資營商享受國民待遇等
2020年5月
•央行、銀保監會、中證監、外管局發布《關於金融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意見》
大公報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