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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加工增值超30%貨物免進口稅

時間:2020-06-05 04:24:58來源:大公報

  圖:4日,「中國洋浦港」船籍港簽發首張《船舶國籍證書》\中新社

  【大公報訊】記者何玫海口報道:海關總署6月3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洋浦保稅港區監管辦法》,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穩步推進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建設,對進出海南洋浦保稅港區的貨物,除禁止進出口和限制出口以及需要檢驗檢疫的貨物外,試行「一線放開、二線管住」的貨物進出境管理制度。

  根據《辦法》,除法律、法規和現行政策另有規定外,境外貨物入區保稅或免稅;貨物出區進入境內區外銷售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並按貨物實際狀態徵稅;境內區外貨物入區視同出口,實行退稅。

  《辦法》還對區內鼓勵類產業企業生產的不含進口料件或含進口料件在洋浦保稅港區加工增值超過30%(含)的貨物,出區進入境內區外銷售時,免徵進口關稅,照章徵收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辦法》明確,洋浦保稅港區內企業可依法開展中轉、集拼、存儲、加工、製造、交易、展示、研發、再製造、檢測維修、分銷和配送等業務。對註冊在區內的融資租賃企業進出口飛機、船舶和海洋工程結構物等不具備實際入區條件的大型設備,予以保稅,按物流實際需要,實行異地委託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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