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新華社昨日受權發布修訂版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相比5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向全國人大發表的報告版本,修訂版報告提到「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時,新增了「香港」及「加快推進相關立法」10個字。
全國人大常委會預料6月召開會議,按全國人大授權展開港區國安法立法工作。
下一步工作:確保憲法全面實施
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於5月28日獲全國人大表決通過。按新華社昨日發布的修訂版報告,在「下一步的主要工作安排」部分,第一點是「確保憲法全面實施」,其中提到要「堅持依法治港治澳,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憲制秩序,完善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解釋制度,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加快推進相關立法」。
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介紹,全國人大常委會通常於雙數月份的月底召開會議,最近一次會議時間預料為6月底。立法過程中,首先是由人大常委會轄下的相關委員會討論草擬,再呈交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時可能會對草案作出修改,一些複雜的草案、例如剛剛在全國人大通過的民法典草案,更經過逾10次會議討論,逐條逐句仔細斟酌。譚耀宗指出,公眾可循中國人大網(www.npc.gov.cn)對港區國安法等立法工作提交意見,所有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都會收到並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