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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產條款與中方政策法規一致

時間:2020-01-17 04:27:26來源:大公報

  圖:去年9月,美國洛杉磯舉行的大疆創新AirWorks大會展出一款無人機\新華社

  【大公報訊】綜合記者張帥、新華社報道:中美雙方在此次協議中就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達成共識。協議中的知識產權章節涵蓋了專利、商標、著作權、商業秘密、地理標誌以及藥品、網絡知識產權保護等諸多內容,並在專門章節對技術轉讓作出具體規定。

  在技術轉讓方面,中美雙方達成了一系列共識。協議強調,雙方企業可以自由進入對方市場,並且進行公開、自由的運營;技術轉讓和技術許可按照市場原則自願進行,政府不支持、指導自然人或者企業開展扭曲競爭的,以獲取技術為目的的對外投資。

  復旦大學世界經濟研究所所長萬廣華對大公報表示,中國目前已經進入創新驅動發展的新階段,確保公平、充分、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和執法是創新發展的應有之義。

  萬廣華還表示,知識產權保護和技術轉讓緊密相關,不尊重知識產權,技術轉讓將無法有效進行。

  「知識產權有關內容體現了中美雙方為兩國企業和民眾提供高水平知識產權保護的共同意願。」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上訴機構原主席張月姣說,近年來,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水平不斷提高,出台諸多扎實有效措施。「細看協議,會發現很多條款與中方已經出台的政策法規方向一致。」

  值得關注的是,相關要求、義務等對於中美雙方都是對等的、平衡的,需要雙方共同遵守。

  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研究員高凌雲表示,中方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旨在為包括美資企業在內的所有企業提供更加優良的商業環境,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同樣,美方也要對中國企業的知識產權提供同等水平的保護,更好維護在美中資企業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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