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記者張寶峰北京報道: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草案22日首次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強化對公職人員的管理監督。
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吳玉良當日向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作說明時,介紹了制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的必要性。
吳玉良指出,此次立法將監察法的原則規定具體化,把法定對象全面納入處分範圍,使政務處分匹配黨紀處分、銜接刑事處罰,構築起懲戒職務違法的嚴密法網。
政務處分法起草工作的基本思路,一是完善與黨紀處分相對應的政務處分制度,統一設置處分的法定事由和適用規則,保證處分適用上的統一規範。二是堅持問題導向,着力解決對公職人員的管理監督薄弱、處分程序不夠規範、處分決定幅度不統一等問題,細化違法情形、處分幅度和處分程序。三是在處分情形、處分權限和程序、處分後果上與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保持內在一致性。
22日起至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本次會議將審議多項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關係密切的法律草案,包括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等。
藥品管理法加強網售藥監管
其中,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22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三審。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國家建立藥物警戒制度,並針對近期輿論熱議的互聯網售藥有關問題,草案三審稿加強了對網絡銷售藥品的監管。明確疫苗、血液製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等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不得在網絡上銷售。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21日舉行的首場記者會上,發言人臧鐵偉透露,藥品管理法修訂草案、資源稅法草案、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修正案草案,這三件法律案已經經過多次審議,有望在這次會議上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