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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可頒「緊急情況令」平亂

時間:2019-08-16 04:24:57來源:大公報

  圖:8月13日,「同心護港」團體在香港尖沙咀抗議黑衣暴徒侮辱國旗等醜行

  【大公報訊】記者張寶峰、馬靜北京報道: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鄒平學15日在國新辦吹風會上表示,法治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基石,也是每個香港市民切身利益的保護神,是香港再出發、再前進的核心競爭力。強化法治思維、維護法治尊嚴、恢復法治秩序,是目前香港止暴制亂的最大武器,也是香港社會面對矛盾、解決衝突、平息亂象和遏制暴力的最大公約數。

  鄒平學表示,最近一個時期,暴力分子衝擊警方、圍堵機場、堵塞交通、脅迫市民參與示威和罷工、非法禁錮和蓄意傷害、肆意侮辱國旗和國徽等,其暴力行為正不斷升級,觸犯香港多項法律,社會危害性十分嚴重,法律後果也十分嚴重。

  鄒平學說,在法律上,除了現在採取的手段外,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也可以根據《公安條例》或者《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宣布一系列恢復治安的命令或者規定,也就是說,當社會出現一些嚴重的危害秩序的行為時,可以在一段時間內禁止公眾聚集、劃定禁區、頒布宵禁令以及頒布一系列的緊急情況規則或者命令,所以香港有很多法律資源可以解決當前的亂局。

  鄒平學還呼籲,參與非法遊行集會的人士,特別是青年學生,要三思而後行,要看到這樣的行為給他人的合法利益、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帶來的嚴重危害性,要認清這樣的違法犯罪行為給自己的前途帶來的危害性。廣大市民、學生家長和學校的老師,以及各大媒體,要從愛護青年學生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旗幟鮮明地抵制和反對違法暴力行為,抵制和反對任何鼓動、蠱惑、教唆年輕人參與違法暴力活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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