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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劣疫苗擬最高罰3000萬

時間:2019-04-21 03:18:21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據中新社報道:中國疫苗管理法草案20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為加大違法成本,草案二審稿提高罰款額度,規定生產銷售假劣疫苗最高可罰3000萬元(人民幣,下同)。

  二審稿規定,生產、銷售的疫苗屬於假藥的,處違法生產、銷售疫苗貨值金額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不足五十萬元的,並處二百萬元以上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足一百萬元的,並處五百萬元以上三千萬元以下的罰款。二審稿明確:明知疫苗存在質量問題仍然銷售、接種,造成受種者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種者或者其近親屬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要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為規範預防接種行為,二審稿明確「三查七對」要求,規定醫療衛生人員在實施接種前,應當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範的要求,嚴格核對有關信息,確認無誤後方可接種。

  民法典擬規範基因研究

  會議還對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進行二次審議。針對開展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學研究,可能帶來人體生命健康安全和倫理道德方面的風險,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從事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不得違背倫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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