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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設保護條款外商吃定心丸

時間:2019-03-15 03:19:00來源:大公報

  圖:外商在服務中心辦理業務 /資料圖片

  【大公報訊】記者倪巍晨、周琳北京報道:審議中的《外商投資法(草案)》,特設「投資保護」專門章節,明確地方政府守約踐諾、強化對制定涉及外商投資規範性文件的約束,並確定了外商投訴工作機制等條文。分析稱,如果說「促進」是為了更好地開放,那「保護」就等於給外商服用了「定心丸」。

  在「促使地方政府守約踐諾」方面規定,草案寫道,「國家對外國投資者的投資不實行徵收」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向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若出現徵收、徵用的,要依照法定程序進行,且及時給予公正、合理的補償。

  「強化對制定涉及外商投資規範性文件的約束」方面,草案第23條規定,外商投資規範性文件「不得設置市場准入和退出條件、干預外商投資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除上述內容外,草案還提出「國家建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外企合法權益一旦受到行政機關或其工作人員的侵犯,可透過投訴工作機制申請解決。

  「上述法律條文有助於營建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交銀金研中心高級研究員劉學智認為,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對外商開放市場,政府應盡可能減少對外企正常經營活動的干預,並做好在法律層面的保護工作,做好相關的行政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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