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央視「國家品牌」涉違廣告法遭約談

時間:2019-01-18 03:19:09來源:大公報

  【大公報訊】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消息,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CCTV國家品牌計劃」廣告用語涉嫌違反《廣告法》問題,市場監管總局於1月17日約談中央廣電總台。目前,總局已責成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依法立案調查。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強調,《廣告法》明確禁止在廣告中使用國家機關名義和「國家級」用語,規定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不得在廣告活動中進行任何形式的不正當競爭。廣告用語使用「國家品牌」,實質就是在使用國家機關名義以及「國家級」禁用語,易使消費者以為「國家」為企業背書,對其產品質量、性能、功能產生誤導性認識,造成不公平競爭。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認為,媒體利用「國家品牌」售賣廣告資源,開展商業營銷,人為地將企業分為三六九等,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消費者出於對新聞媒體的信任,對入選「國家品牌」的企業會更加信賴,往往將所謂的「國家品牌」作為選擇企業產品的重要依據,給消費帶來極大誤導,嚴重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特別是個別問題產品繳費入選所謂「國家品牌」,更是引發社會廣泛質疑。媒體用國家名義為企業擔保背書,發布違法廣告,最終也會損害自身公信力。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