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產品

首页 > 新闻 > 正文

嚴懲假疫苗 長生公司重罰91億

時間:2018-10-17 03:17:41來源:大公報

  圖為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資料圖片

  2018年7月15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春長生」)生產現場進行飛行檢查,發現該公司在凍乾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過程中存在記錄造假、編造生產批號等違法違規行為,由於涉事批次產品尚未出廠和銷售,因此全部產品得到控制。這是長春長生繼2017年被發現25萬支「百白破疫苗」檢驗不符合規定後再次被曝出疫苗質量問題。16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作出頂格行政處罰,罰款人民幣91億元(人民幣,下同)。/大公報記者 盧冶長春報道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6日依法從嚴對長春長生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作出頂格行政處罰決定,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產銷售貨值金額三倍的罰款,兩項合計罰款人民幣91億元。

  致死賠償65萬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撤銷長春長生狂犬病疫苗(國藥准字S20120016)藥品批准證明文件;撤銷涉案產品生物製品批簽發合格證,並處罰款1203萬元,同時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吊銷其《藥品生產許可證》。

  此外,對涉案的高俊芳等14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作出依法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行政處罰。涉嫌犯罪人員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吉林省人民政府發布問題疫苗賠償方案:接種問題疫苗造成一般殘疾的,一次性賠償20萬元/人;造成重度殘疾或癱瘓的,一次性賠償50萬元/人;導致死亡的,一次性賠償65萬元/人。

  證監會15日發布消息,依法從嚴懲處長春長生在資本市場上的違法行為,擬決定對該公司處以60萬元罰款的頂格處罰,擬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高俊芳等4名當事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的頂格處罰,同時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其他涉案當事人給予30萬元以下不等罰款,同時擬對張友奎等3名當事人採取5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此外,在藥品監管部門作出處罰決定之前,稅務部門決定追繳長春長生自2017年度起因取消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而不繳少繳的企業所得稅及滯納金。

  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責任

  針對相關部門對長春長生公司的這一處罰決定,吉林大學法學院院長、民商法學專家蔡立東認為,近期無論是女星偷稅漏稅案還是問題疫苗案,相關部門作出的處罰金額之高,是以往罕見的。可以預見的是,一方面,重罰導致違法成本提高,有利於阻卻違法行為;另一方面,這也是一個重塑市場底線道德的過程。

  東北師範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李新寬表示,此次國家對長春長生的處罰對責任主體的各自責任進行了細緻問責,而不是簡單地一關了之: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涉嫌違法違規生產的,撤銷准入證明,吊銷生產許可證;涉案責任人取消以後從業資格。他認為:「下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用罰沒款向受害者支付賠償金,並出台疫苗生產運輸使用管理辦法,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最新要聞

最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