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年輕女子充當「協勤員」
•詐騙集團冒充「公安機關辦案民警」,先對這些年輕女子實施詐騙,再利用其閱歷淺的弱點,哄騙其通過協助「公安機關辦案調查」可以「自證清白」「戴罪立功」減輕自己的罪刑,通過網絡通訊工具向其發送「XX市公安機關協勤證」,將其打扮成「國家機關協勤工作人員」等形象。
來電恐嚇「涉嫌違法」
•詐騙分子冒充公檢法人員,致電稱事主稱其涉嫌犯罪或個人信息被犯罪分子利用。通常會有騙子A、B、C輪番上陣,冒充電信、公安、檢察人員等不同角色、刻意製造緊張氣氛,並要求事主切斷與外界聯繫,僅僅與來電的騙子保持單線聯繫。
「幫兇」現身「協勤」上門
•當受害者「上鈎」時,騙子便會將其住址信息通知協勤員,讓其佩戴「協勤證」,上門取走受害者的存摺、銀行卡、身份證、密碼等,然後按騙子吩咐將受害者的存款全部轉移到指定銀行帳戶。
(記者 敖敏輝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