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申訴專員批評地政署延誤處理貨斗投訴,建議簡化程序加快巡查。公署還批評清理違例停放單車的行動,顯示部門間缺乏共識,需加快執法行動。另外,申訴專員指出,地政署處理路邊宣傳橫額指引含糊,建議透過地方行政計劃,釐清各部門權責。政府表示歡迎公署有關街道管理建議,承諾會仔細研究,在六個月內交代改善進度。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報告指出,在零六至零七年度,地政署巡查擺放路邊裝載建築廢料貨斗的投訴,四成在收到投訴後超過三日才進行調查,約兩成超過五個工作天才再次巡查,其中有個案涉貨斗在原處停留超過五十天。反映地政署執法上有延誤。另外,地政總署和運輸署的權責問題一直在討論中,未有定論。
公署建議地政署簡化程序及加快巡查,尋求區議會、民政處、地區組織及區內居民的協助,盡早舉報個案;地政署需向物主追討移走貨斗的費用和加強宣傳執法行動。
關於違例停放單車的投訴,公署認為民政總署有必要設置更多停放單車的設施,而加快清理違例停放單車的執法行動,根據各區不同情況制訂指引。公署還批評在執法清理違例停放單車上,各部門間缺乏共識。
在公署的查訊中,有案例顯示街頭使用宣傳橫額涉嫌被「借出」,橫額之顯示該政治團體的領袖人物,而不是獲分配展示點的人士。
公署指出路邊宣傳橫額指引有定義不清晰的地方,應修訂有關規則,訂明禁止轉讓「借出」展示點。另外,地政署無特定準則,決定由那個門部處理,建議透過地方行政計劃,釐清各部門權責。
某政治團體申請使用展示點,要求橫額上的一句口號,支持某備受關注的選舉候選人。地政總署在無解釋情況下,拒絕有關申請,公署建議地政總署,對宣傳橫額內容要釐訂清晰指引。
政府表示歡迎申訴公署有關街道管理措施的報告,發言人表示,關注到有關問題引致的滋擾及不便,已經加強教育公眾及執法,政府會小心研究報告的建議,六個月內交代改善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