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農民工已是城市人口的重要組成部分(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王德軍北京九日電】對於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即將啟動的新一輪農村改革,內地專家指出,保障農民工有序流動就業是統籌城鄉發展重要內容之一,關乎改革成敗。目前,中國農村約有4億勞動力,剩餘勞動力2億,要真正實現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合理轉移,是中國社會福利統籌得以實現的前提和根本,也是推進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的重要指標。看來,現行戶籍制度的改革甚至逐漸取消,將成為新農改的重要方向。
近幾年來,中國不少地方都陸續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掀起一場向城鄉二元戶籍管理制度的革命。各方熱烈的意見顯示出社會對此課題的強烈關注。
鄭有貴(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
現行戶籍制度已經越來越沒有存在的必要了,應該允許公民在城鄉、地區間自由遷徙。只要農村的發展趕上了,城鄉發展的差距縮小了,農民與城市居民享受同等的國民待遇,勞動力的轉移就更加有序合理。
孫明山(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戶籍制度客觀上造成了公民在法律地位和現實利益方面的不平等,一些地方囿於地方利益,仍然實行過嚴的戶口遷移政策,難以滿足公民正常遷移的實際需要,也不利於城鄉、區域的統籌協調發展。
戶籍制度改革本身並不複雜,但附加在戶籍制度上的相關社會經濟政策以及由此產生的社會利益分配格局卻是錯綜複雜的。單靠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並不能完全改變中國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現實,中國城鎮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的現狀還將長期存在。
所以,中央必須對社會保障、計劃生育、義務教育,特別是農村土地承包和集體經濟利益分配等與戶籍制度改革相關的現行法律法規政策進行一次全面清理,逐步剝離現行附加在戶籍制度之上的社會管理和社會保障政策。
劉江常(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
應該允許和鼓勵各地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並加強指導,實現農村富裕勞動力轉移「轉得出、穩得住」。發達地區可以率先取消戶口,實行城鄉一體化的居民居住地社會管理制度,保障城鄉居民的自由遷徙權。而國家也應該明確政策,出台統一的管理辦法,解決勞動保障關係的跨地區遷移問題。
李德水(國家統計局前局長):
《國家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中提出「鼓勵規劃區長期在外地務工經商的農村人口及其家庭成員,轉移到就業地安家落戶,就業地應當在居住、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給予當局居民的同等待遇。」這件事辦好了,對全國的戶籍制度改革將具有重要的示範作用。
劉迎霞(全國工商聯常委):
從統籌城鄉的角度看,戶籍制度放鬆後,完善流動人口管理的核心是如何採取積極穩妥的措施,讓已經在城市就業的近1億農民工稱為「市民」,在公共服務的享受上讓他們成為不受歧視的城市居民。這樣能大大減少農民數量,增加留在農村農民的人均耕地,提高農民的勞動生產率和人均農業收入,縮小城鄉差距。
大量農民進城後,有利於農業的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有利於統籌城鄉發展。但在就業方面要為這些人的自主就業和自謀職業提供寬鬆的環境,在創業扶持、稅費負擔、職業培訓、城市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好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