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上海灘的楊佳襲警案在滬開庭,儘管此前各界民眾均呼籲上海司法機關能公開審理此案,但最終所有「閒雜人等」卻被阻擋在法院門外,甚至連《解放日報》、新華社上海分社這樣的官方媒體記者亦被拒門外。為防止「與案件無關的人士旁聽此案,法院甚至取消了當日所有的庭審」,這不禁讓所有關注「楊案」的民眾感受複雜。筆者認為,司法公開是贏得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基礎,司法機關有義務正面回應民眾的關注。
透明度低、信息失真或不對稱,是民眾對司法機關不信任的重要原因。過去一些重大案件、熱點案件的審判,因為採取閉門審理的方式,而導致猜疑、流言,甚至是不實報道。近年來,這方面雖有改善,但司法審判不夠公開、不夠透明的問題仍為輿論所詬病,某些案件的審判結果和公告拖延發布,或只讓當事人知曉,不向外界公布詳情,導致各種不實流言沸沸揚揚。
小道消息真偽難辨
楊佳,一個北京青年,單人匹馬刺死六名警員,這樣的大案不能不引起人們的關注與思考,也正因如此,才引發了民眾要求司法機關公審楊佳的合理訴求。作為一個無關國家機密的刑事案件,襲警案發生後我們僅聽到了控方的單方面指控與證據,被告一方卻成了「啞巴」,楊佳家人聘請的辯護律師甚至不能見到楊佳本人。由於缺乏更為詳細的案情披露,關於襲警案的流言充斥坊間,各種小道消息令人真偽難辨。很難想像,在這樣的情況下,如何能體現司法的公正。
在法治時代,像楊佳這樣的襲警大案,必然會成為民眾關注的焦點。人們渴望了解事件的真相、司法審理的過程及最終的結果。司法機關在案情公開方面的任何迴避與閃躲都將招致外界的猜疑及非議,損害民眾對於中國司法體制的信任。
司法透明是司法現代化和民主化的重要標誌,公開審理是司法透明的標誌之一,既能保障涉案雙方當事人的權利,也保障了民眾的知情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於加強人民法院審判公開工作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各級法院建立和公布案件辦理情況查詢機制,保證民眾擁有獲取審判信息的便利、有效渠道。由此角度看來,「楊案」的閉門審理不能不令人遺憾。 (本報上海二十七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