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中通社成都二十日消息:成都六名少年因不滿自己零食被搶,報復行兇,用亂棍打死了乞丐李鋒。近日,成都郫縣法院判決其中三名少年犯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5年、7年和11年有期徒刑,另三名少年因未滿14歲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成都商報》報道,承辦該案的檢察官表示,40歲的李鋒本來是一個健康的小夥子,但曾經一次失敗的戀愛,讓他悲痛至極。對生活再沒希望的李鋒吞下農藥尋死,經多方搶救,總算保住了性命,但李鋒的大腦卻受到了影響。從此,李鋒成了瘋瘋癲癲,流浪街頭,時而高興,時而悲傷,而且經常無端打人。由於李鋒行為怪異,而且經常搶人東西吃,被當地人稱為「李瘋子」。今年1月,小明等幾個同學放學回家,邊走邊吃著校門口買的零食。不料,李鋒從旁邊衝出來,一把搶走小明等人的零食,自己吃起來。由於李鋒個子高大,身上又髒又臭,小明等人沒他奈何。
1月17日下午,小明和幾個同學閒聊中發現,原來很多同學都被李鋒欺負過。於是,小明提議去教訓教訓這個「李瘋子」。當晚10時左右,小明等六個少年拿著木棍趕到李鋒棲身的窩棚,趁著夜黑,朝窩棚內一陣亂打。李鋒一邊反抗,一邊往旁邊樹林逃跑。六人又緊追上去,繼續棒打李鋒,直到李鋒倒地再沒動彈,才住手走掉。翌日,李鋒被人發現時已經死亡。經法醫鑑定,李鋒因頭部多次受鈍器打擊,導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小明等三人被捕後認罪態度較好,而且向李鋒家屬支付了一定的賠償費用,所以獲得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