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遼寧撫順一名二十一歲的女子王鶴因父親再婚,心生怨恨,花十五萬雇兇弒父。十七日在法庭上,她流淚懺悔,希望父親原諒自己。而父親不相信女兒會雇兇殺自己,堅持說女兒精神有問題,而鑒定結果是女兒一切正常。
華商晨報報道,檢察機關指控,王鶴六歲時,父母離異,王鶴同母親一起生活。由于生活瑣事,她與父親王林(化名)產生矛盾,積怨很深,遂產生了殺父的念頭,並將這個想法告訴了男友李某,讓其找人殺害父親。
二00八年一月份,李某見到閆某,提出要閆某用槍「幫忙殺死一個人」,並答應事成之后給閆某十五萬元。李某還帶閆某指認了王林的住處和照片。
由于有過吸毒史的閆某二月二十一日被警方抓獲,此事敗露,繼而王鶴和李某落網。
王鶴說,在她的印象里,父親性情暴躁,經常因小事對她和母親大打出手,父親雖然給她錢,但是他們之間沒什么溝通。尤其是在知道父親和別的女人有了一個小男孩后,她對父親更加反感了。
王鶴交代自己起殺意是在去年十一月的一天。因為她沒有上班,父親知道后,又是一頓「謾罵」,她感覺到「自己日積月累的壓力突然變大」,于是產生了殺父的念頭。
「我的錢夾里,有三張單人照,媽媽的,爸爸的,還有我的,我們三口人沒有過合影,我一直想把這三張照片合成到一起,畢竟我們是一家人。」王鶴哭著說。
她的父親不愿相信這一切,「我對她很好的,給她買了一百多平方米的房子,她喜歡的裘皮一次就買了兩件,手里好幾張銀行卡」。父親堅持說女兒精神有問題,要等女兒出來帶她看病。而在王鶴羈押期間,有關部門對她進行了精神病鑒定,結論是「事發時無精神病」。
昨日,法庭上的女兒痛哭著懺悔:「父親是愛我的,(我)在看守所時,父親還來看我,給我送換洗衣服。」
香港中通社撫順六月十八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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