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網訊】陳水扁今天表示,對於「巴紐案」,他心中坦蕩,既未主導、也未參與執行;外界在案情尚不清楚的情形下,試圖含沙射影、捕風捉影、誤導視聽,他深表遺憾。他並強調,巴紐案原本是出於好意的外交事件,如今的演變發展,傷害「國家」、政府及執政黨形象,深感愧疚,並向全民道歉。
據中央社台北六日電,針對台灣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款十億遭侵吞一案,陳水扁下午發表七點聲明表示,首先,中國對台灣的基本立場就是否定「中華民國」或台灣是一個國家,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省,是中國的地方政府,是中國的一部份。
他指出,所以台灣既非國家、不應擁有主權,當然不能有任何外交空間,中國的「三光政策」,是要挖光台灣所有的「邦交國」,擠光、堵光台灣的國際空間與外交活路,而且對台灣的外交打壓是不分藍綠顏色,更不分「中央」與地方。
第二,外交工作是延續性的。民進黨政府在八年前開始執政的同時,也承接了當年國民黨政府所遺留下來的諸多外交後續問題,雖百般不同意,基於「國家」利益、外交利益不分朝野黨派,仍概括承受,努力克服。
他指出,回顧幾十年來台灣在國際社會中不斷的面對中國無情的打壓,政府與人民不斷的爭取國際友人及國際社會的支持,竭盡所能地在維持台灣的外交空間,儘管成敗難料,仍須努力不懈,其中的辛酸苦楚也唯有當事者才能體會。
第三,對於「巴紐案」,心中坦蕩,既未主導、亦未參與執行,只知道相關同仁的用心與努力,希望能為台灣多交些朋友。甚至要預留時間,在2006年「國慶日」前後,好在建交後接見巴國代表,外界在案情尚不清楚的情形下,試圖含沙射影、捕風捉影、誤導視聽,他深表遺憾。
第四,對於相關的工作同仁及部屬,過去都非常努力的在為台灣外交打拼。「外交部」經他同意後,將巴紐案移送法辦,他支持司法調查,嚴懲不法。他也相信同仁及部屬不會收賄或A「國家」的錢,也期待司法能早日還給他們公道。
第五,關於本案在推動過程中有任何違失,有必要也一定要檢討並追究,期待昨天「行政院長」張俊雄所指示的追人、追錢、追責任等工作能儘速查明,並釐清責任,對外說明。
第六,目前正進行政權交接工作,他特別指示應將巴紐案列入交接事項。同時也同意「外交部長」黃志芳針對巴紐案應向「立法院長」王金平、朝野黨團領導幹部與外交委員會委員報告。因為2000年政黨輪替前劉冠軍案早就發生,只是被隱瞞,並未列入移交,深以為憾,並引以為戒。
第七,巴紐案原本是出於好意的外交事件,如今的演變發展,傷害「國家」、政府及執政黨形象,深感愧疚,並向全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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