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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懲失信 港澳台「老賴」列邊控

時間:2017-02-22 03:16:37來源:大公網

  圖:福建出台懲戒失信人士措施,失信人士將被限制出境。圖為邊檢民警為過關旅客驗證   資料圖片

  為維護司法權威和公信力,內地有關失信被執行人信用聯合懲戒措施逐漸開始嚴格執行。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21日對外公布了一份多達百餘條的聯合懲戒失信人士的措施,包括行業或項目限制,任職資格、准入資格限制,以及消費如乘坐高鐵、動車、飛機、辦理信用卡等限制。特別指出的是,福建將港澳台人士也納入執行範圍,一位在閩的港商日前因欠債不還已被採取「邊控」措施,被限制出境。

  大公報記者何德花福州報道

  去年9月,國家層面出台有關《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共有11類37項懲戒措施,要求2018年執行。福建今次出台的這份實施文件,擴大到12大類43項,涵蓋領域更廣泛,而且提前到2017年執行。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林玫瑰介紹,這份《實施意見》增加了「規範信用黑紅名單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機制。失信被執行人在設立金融類公司、發行債券、股票發行或掛牌轉讓、參與政府投資項目、參與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投標、閩台經貿合作與交流等方面受限制;同時,失信被執行人被限制購買或取得房產、土地使用權等不動產及交易;在招錄公務員及晉升上,失信被執行人也受限制。

  在生活方面,失信被執行人在乘坐列車軟卧、高鐵、動車、飛機、輪船等受限;住星級酒店、出境旅遊等消費受限等。

  閩港商因失信被禁離境

  林玫瑰稱,失信被執行人將被限制出境。據了解,該項措施已在港澳台失信被執行人中執行。據福建石獅法院公開披露,今年28歲的香港蔡姓男子,因生意往來,在福建發生兩次法院裁決還欠款案件。由於蔡姓男子拒不履行法律生效的法定義務,2016年10月27日被福建石獅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其採取「邊控」措施,限制其出境。迫於壓力,日前,蔡姓男子委託在福建石獅的親人,將第二筆欠款履行後,恢復自由之身。

  此外,福建石獅為進一步提升執行質效和司法公信,最大程度兌現債權人勝訴權益,自2016年11月1日起,依職權對未結執行案件被執行人為港澳台人士以及被執行人單位法定代表人為港澳台人士採取「邊控」(限制出境)措施,並通過石獅法院執行信息公開網向社會發布。

  逾26萬失信人士被曝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相關數據統計顯示,去年福建省共有26萬多名失信被執行人被法院機關曝光,有6萬多人主動履行了義務。2017年3月底前,福建省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平台將建成。目前,閩省執行聯動機制的成員單位已達71家。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平台也已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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