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報訊】據新快報報道:銀行卡中只有理財產品,並無餘額,卻依舊在電信詐騙中損失百萬元。今年1月8日,上海市民李女士接到電話,對方稱她銀行帳戶「不安全」,為辦案方便,需要她在電腦遠端操作予以配合。由於帳戶中只有未到期的理財產品而沒有存款餘額,李女士認為就算泄露網銀帳戶和密碼,也不會造成資金損失,於是按照對方要求進行操作。
騙子利用該銀行卡向其所屬銀行質押,網絡申請5筆貸款,每筆上限30萬元(人民幣,下同),由於李女士帳戶裏有155萬餘元理財產品,銀行向她放了款,並即日被騙子分批轉走。
其後銀行以李女士沒有按時還款為由,對她名下理財產品進行處置。截至4月8日,李女士帳戶經處置理財產品後共還款148萬餘元,其中包括貸款本金146.97萬元和利息及滯納金1萬餘元,還產生不良徵信紀錄。
李女士認為涉案銀行對此沒有任何限額或監管,存在過錯,於是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令涉案銀行賠償上述損失本金及利息和滯納金;撤銷因本次貸款造成的不良徵信紀錄;訴訟費由銀行承擔。
法院酌情判決銀行擔責二成,賠償李女士30萬元,撤銷其名下因本案貸款逾期而產生的不良徵信紀錄,駁回其餘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