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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法院不發逮捕令 李在鎔獲釋

時間:2017-01-20 03:16:34來源:大公網

  圖: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中)/美聯社

  【大公報訊】據韓聯社報道: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9日凌晨以證據不足為由,決定不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簽發逮捕令。

  法院方面經過近15個小時審議後,當天決定駁回特別檢察組針對李在鎔提出的批捕請求。法院方面認為,由於證據不足以及核心事項尚有爭論,現階段批捕李在鎔的理由不成立,批捕不必要也不妥當。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作出這一決定後,李在鎔在當地時間19日凌晨從首爾一家拘留所被釋放。

  負責調查朴槿惠總統「親信干政」事件的特檢組16日向法院申請對李在鎔的逮捕令,指稱李在鎔涉嫌行賄、挪用公款以及作偽證。李在鎔18日接受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審訊,後在檢方陪同下前往首爾一家拘留所,等待法院就是否批捕作出決定。

  據韓國媒體報道,特檢組申請批捕李在鎔引發韓國商界憂慮。一名商界人士稱,由於韓國多家大企業被牽扯入「親信干政」事件調查,商界擔心李在鎔被申請批捕「只是一個開始」,特檢組將把調查觸角逐一伸向涉案企業,繼而對韓國企業在國際市場的聲譽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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