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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暴力行為的非法集會參與者仍有干犯暴動罪的可能性

時間:2019-08-02 12:52:27來源:大公文匯全媒體

  法政匯思召集人李安然8月1日在香港電台《千禧年代》節目中表示,如果被界定為非法集會的參與者,即使本人沒有參與暴力行為、沒有任何暴力行徑,都依然有干犯暴動罪的可能性。根據相關法例,如果示威人士被界定為非法集結的參與者,集體犯案就會有集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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