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說,政府會繼續重點打擊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資金來源,其中一個方法是凍結相關資產斷財路。至於當局會否在七一前取締 《蘋果日報》,會依照法律行事,任何法律賦權都會考慮。
李家超表示,政府從未停頓《基本法》23條的立法研究工作,但立法工作複雜,料難以在今個立法年度完成。他說,23條要求的7個範圍包括叛國罪、顛覆罪、分裂國家罪、煽動叛亂罪、竊取國家機密罪、處理外國政治團體在港活動及香港政治團體與外國團體的聯繫,而「港區國安法」未全面涵蓋,未涵蓋的範圍一定要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