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將近一年,教育局早前增設副秘書長(特別職務)的有時限首長級編外職位,專責落實《香港國安法》、統籌提升學校行政和管治的特別支援措施,由首席助理秘書長陳慕顏升任;並增設專職學校行政特別職務的首席助理秘書長。
當局指開設職位是鑑於啟動及落實國安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不排除長遠向立法會尋求支持開設職位。
教育局早前在六名副秘書長外,增設一名副秘書長(特別職務),由原任首席助理秘書長陳慕顏升任,負責落實《香港國安法》及相關事宜,統籌提升學校行政和管治的特別支援措施、制訂官立學校發展策略,以及檢視當局專業人員發展。